首页
当前位置: 首页>>学院新闻>>正文

一院一品|人参科学研究院与吉林省东方药业有限公司签署学研产合作协议

发布日期:2019-07-23  浏览次数:[]

 

为认真落实学校“三服务三提升”工程,积极发挥科研院所服务社会职能,实现学、研、产创新融合,7月21日下午2:00,人参科学研究院与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在院内204会议室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,旨在利用学院科研和硬件设施优势,提高企业研发和生产能力,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动力。     

本次院企牵手合作,是在学校纪委孙伟义书记的大力推荐、关心支持下经过前期深入交流了解基础上促成的。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李文革董事长在致辞中说,希望加强与大学科研单位的合作,并以此为契机将合作不断引向深入。     

 

 

王中喜代表人参院党委与李文革董事长签署合作协议  

学校纪委孙伟义书记(左二)在签字仪式上致辞   

学校纪委孙伟义书记应邀出席签字仪式,并在致辞中强调,希望双方要务实做好三件事,一是要将合作项目做细,即细化合作方案,注重合作细节。二是要做实,务求实效,见成果,避免形式主义。三是要做好,要守初心,好事办好。会上,孙书记还对与会人参院科研教师提出希望,要多深入企业,了解企业需求,主动和企业对接,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服务社会的职能,把科研工作提上一个新水平。      

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吉林省东方制药厂,始建于1988年,是吉林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投资兴建的综合性制药企业。2001年由国企改制为民营,变更名称为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。     

出席签字仪式的企业负责人还有副董事长杨德辉、行政部长徐莉薇、研发部长刘侗。人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越皓、吴巍,党支部书记焦丽丽、李娜、白雪媛等参加了签字仪式。      

   

 

(撰稿:王欢核稿:王中喜)     

 

 

 

上一条:我院黄鑫老师获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

下一条:吉林人参研究院、学校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开展科研交流活动

地址: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
邮编:130117 电话:0086-431-86763968/86763969 邮箱:jlpg2018@ccucm.edu.cn

微信公众号

手机APP下载